第A07版:公司纵横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日股份”)于2021年12月17日接到开户银行通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初步核查,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劲公司”)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诉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公司”)及本公司就新日股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判令中煤公司支付强劲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0,705,649.9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令本公司对中煤公司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之申请作出(2021)苏0205民初735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中煤公司、本公司合计银行存款10,705,649.97元。工商银行无锡查桥支行依据(2021)苏0205民初735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0,705,649.97元人民币。公司将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处理该案件纠纷,并妥善解决被冻结的部分募集资金事宜。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募集资金金额为10,705,649.9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