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133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9,615.2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2021-080及2021-084)。
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或“债权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的履行,根据承租人的申请,公司与债权人于2021年12月20日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就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情况
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2日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缪文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MA13U5HQXC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35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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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二)债权人情况
公司名称: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85480911D
成立日期:2013-12-24
法定代表人:卢涛
注册资本:75,04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3层301-8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财产;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有关的租赁物购买;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19,615.20万元
3、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咨询服务费、提前终止款、预期利息、违约金、留购价款、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必要费用。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租赁物:管束、钢框架、轴流风机、配套电动机等用于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40GW单晶硅一期项目(20GW)项目建设的设备。
2、租赁物所有权:自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之日起归属于出租人。
3、租金:以等额本息方式按季支付,每期租金具体安排以本合同附件《概算租金支付表》/《实际租金支付表》为准。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36个月,共12期。
5、合同生效:本合同在承租人、出租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6、争议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在一方提出解决方案后30日内双方未达成一致,则提交至出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7,35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0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131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王如竹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鸿烈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公司正式进军大尺寸单晶硅片领域并签署了多项相关经营合同。鉴于公司原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是基于公司通用机械板块经营情况所制定,为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并减少冗余信息,公司现结合光伏产业相关经营情况,拟修订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如下:对于通用机械相关业务(包括溴化锂冷热机组、换热器、空冷系统、多晶硅还原炉系统及相关EPC/EMC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合同,单笔金额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6,000万元人民币)的,或单笔合同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公告格式指引进行对外披露;对于单晶硅相关产品(包括各规格单晶硅片、单晶硅方锭及单晶硅方棒等产品)的日常经营性合同,单笔合同金额达到8亿元人民币以上(含8亿元人民币)的,或单笔合同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公告格式指引进行对外披露。
若达到上述自愿披露标准的日常经营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披露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涉密信息或者申请对涉密信息脱密处理后披露。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鸿烈先生简历
沈鸿烈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7月出生,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博士学历。现为亚太材料科学院院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江苏省真空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光伏科学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副理事长、南京市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和江苏省能量转换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等。
沈鸿烈先生已主持完成和承担过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30多项研究课题,发表480余篇SCI、EI和核心期刊论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6件。他的研究领域包括:1.晶硅光伏材料与太阳电池;2.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新型薄膜太阳电池;3.柔性电子材料与技术;4.功能材料与传感器;5.节能材料与应用技术。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13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如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如竹先生由于高校职务管理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如竹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王如竹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
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如竹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如竹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如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王如竹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
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鸿烈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鸿烈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沈鸿烈先生的任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增补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鸿烈先生简历
沈鸿烈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7月出生,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博士学历。现为亚太材料科学院院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江苏省真空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光伏科学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副理事长、南京市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和江苏省能量转换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等。
沈鸿烈先生已主持完成和承担过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30多项研究课题,发表480余篇SCI、EI和核心期刊论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6件。他的研究领域包括:1.晶硅光伏材料与太阳电池;2.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新型薄膜太阳电池;3.柔性电子材料与技术;4.功能材料与传感器;5.节能材料与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