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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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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及决策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岳修峰(主任委员)、王建明、何娣、李香、陈魏新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岳修峰(主任委员)、王建明、何娣、陈魏新、宗永进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20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关联董事宗永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法院的判决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故本次案件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案件部分尚在审理过程中或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李建兵

  被告: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鑫建设”)

  被告: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

  被告: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诉讼第三人: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冶建设”)

  2、案件基本情况

  李建兵诉称,2014年联晟新材的工程发包给第三人七冶建设,七冶建设又将项目转包被告锦鑫建设,锦鑫建设又将部分项目发包李建兵。后李建兵施工队在施工期间,锦鑫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李建兵部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的工程款1500万元,已经多方核实并实际给付及收取。现李建兵追究由于责令停工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索赔1661.19万元。原告诉讼请求:①要求锦鑫建设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661.19万元,锦江集团、联晟新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0年5月30日以后的利息按本金1312.16万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同行业拆借贷款利率利息至赔偿款履行完毕为止。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法院已判决:(1)被告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建兵损失878.50万元;(2)驳回原告李建兵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金额较小的诉讼案件共计2个,涉及金额合计约55.86万元。单个案件金额均未超过149.94万元(即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10%),均未达到单个案件披露的要求。除本公告事项外,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基于法院的判决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不承担法律责任,故本次案件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鉴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案件部分尚在审理过程中或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125,4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0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实际情况,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删除“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并根据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的要求,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和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55,43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627,65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000,000股变更为433,627,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627,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27,650.00元。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793,510,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2,269,738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52,269,738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3,627,650元变更为人民币485,897,388元;公司股份增加52,269,738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3,627,650股变更为485,897,388股。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删除“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的要求,需对公司原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同步规范调整。

  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5日

  至2022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4日、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贤海先生、王小丽女士、王天中先生、周怡雯女士及其他关联股东(若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张潮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传    真:0511-85580854

  地    址: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电子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邮    编:212141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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