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非金融类、非科创板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并剔除财务报告未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等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近三年借壳上市和撤销ST的企业、总资产三年增长率或营业收入三年复合增长率高于100%的企业。
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A股3006家上市公司。
二、评选数量
不超过100家上市公司。
三、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与负面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打分,并进行负面调整后得出综合排名。
1.主成分分析
今年通过调整评价指标、使用正态分布去极值、行业中性化等方法,同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性分开进行主成分打分,力求克服去年行业略集中的问题。
指标方面,新增规模指标:总市值、净资产、营业总收入,并通过对数转换;盈利能力方面,“总资产现金回收率”替换“每股净资产”、“销售毛利率”替换“销售净利率”,偿债能力方面,“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替换“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创新能力方面,“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替换“无形资产增长率”。考虑到行业特性,我们还对个别指标进行了调整,形成不同组合进行分析,使得指标的考量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组合之间的指标差异反映的是不同行业关注点有所不同,但考量维度一致,比如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均是为了衡量资产管理能力。
组合一:除涉及特色指标的行业(组合二、三之外)
除涉及特色指标的行业,其他行业使用通用指标。
组合二:传媒/公共事业/交通运输/休闲服务/综合
此类行业存货较少,“应收账款周转率”替换“存货周转率”。
组合三:房地产/建筑装饰/医药生物/电子/计算机
此类行业重点关注有息债务,“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替换“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短期债务”替换“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表1: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评价指标
2.负面调整
负面调整项见表2。其中,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高管违法犯罪、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表2:负面调整项
其中,高管相关负面调整项,仅针对民营上市公司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可能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控人、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相关的负面新闻和违规处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财报时点
组合一 组合二 组合三 去年年报 本年中报
规模 (总市值)的对数 √
(净资产)的对数 √
(营业总收入)的对数 √
盈利能力 总资产现金回收率 √
销售毛利率 √
每股收益 √
净资产收益率 √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 √
速动比率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货币资金/短期债务 √
资产管理能力 总资产周转率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
成长能力 净资产收益率变动 √
营业总收入3年增长率 √
总资产3年增长率 √
创新能力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风险筛查指标 指标评分标准 扣分值
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 两职重合 0.1
独立董事人数及占比 独立董事小于三人或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0.1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超过90% 0.1
股票质押率 股票质押率超过60% 0.1
管理层(整体)持股变化情况 近三年内整体出现减持情况 0.05
是否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未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0.05
股价区间跌幅 各行业股价跌幅前十名(按申万行业) 0.05
分红政策 上市以来未分红(不包括近3年上市公司) 0.03
负面新闻(近3年) 财务造假 剔除
高管被抓 剔除
股权冻结 剔除
重大事件 剔除
拖欠工资 剔除
股权斗争 剔除
证监会行政处罚(近3年) 公司 -0.5
高管 -0.5
证监会立案调查(近3年) 公司 -0.5
高管 -0.5
证监会监管措施(近1年) 公司 -0.5
高管 -0.5
交易所公开谴责(近3年) 公司 -0.5
高管 -0.5
交易所公开批评(近1年) 公司 -0.5
高管 -0.5
其他机构处罚(近3年) 公检法立案拘留 剔除
安全事故处罚 剔除
重大事件处罚(近3年) 财务造假 剔除
高管操纵市场 剔除
高管内幕交易 剔除
债券负面(近3年) 债券违约 剔除
降级≥2 剔除
行业负面(近1年) 房地产受到政策压制 剔除
防疫物资业绩不可持续 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