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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开源”)近日收到原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东虎先生、王坚强先生及杨海江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三人于2018年12月20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将于2021年12月20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并确认,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2021年12月17日,王东虎先生、杨海江先生及任大龙先生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书的相关情况
王东虎先生、王坚强先生、杨海江先生于2014年8月20日签署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在作为公司股东行使提案权,或在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采取一致行动,但提案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和一致行动的实施均应以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前提。三方对于本协议所列一致行动事项应在事先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并保证不会因各方协商而延误相关事项的决策,亦不会延迟对新开源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时机。”该协议有效期至 2017年8 月 24 日。
2017年 8 月 18 日、2018年8 月19日、2018年12月20日,王东虎先生、王坚强先生、杨海江先生均续签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续签有效期直至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20日,王东虎先生、杨海江先生及王坚强先生签署的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王坚强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其与王东虎先生、杨海江先生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
二、本次《一致行动协议书》的相关情况
2021年12月17日,王东虎先生、杨海江先生及任大龙先生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三方同意在作为公司股东行使提案权,或在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采取一致行动,但提案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和一致行动的实施均应以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前提。
三方对于本协议所列一致行动事项应在事先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并保证不会因各方协商而延误相关事项的决策,亦不会延迟对新开源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时机。
三方同意: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本协议确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其中一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影响其他方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三、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相关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15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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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知,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王东虎先生、杨海江先生及任大龙先生合计持有50,057,818股,占公司股本为14.57%,新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王东虎先生及杨海江先生为公司创始人团队成员,任大龙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副董事长及在子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认定及规定,王东虎、杨海江先生及任大龙先生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四、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王东虎先生、王坚强先生及杨海江先生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2、王东虎先生、杨海江先生及任大龙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