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原董事会秘书孙大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大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孙大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认真审核、考察,并经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邓成文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九十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良好,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养。邓成文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截至目前,邓成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邓成文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邓成文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邓成文,男,汉族,31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先后担任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8月至今担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电子邮箱:tjsy600667@163.com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邮编:214000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邓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邓成文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邓成文先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邓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认真审核、考察,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出售应收账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海太半导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不超过9,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建行无锡分行”),该应收账款为海太半导体2021年11月全部、12月部分预计形成的对SK海力士株式会社(“SK海力士”)的应收账款,建行无锡分行支付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的对价不超过9,000万美元,海太半导体向建行无锡分行支付买断费,买断费总额预计3.68万美元左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海太半导体”)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不超过9,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建行无锡分行”),建行无锡分行支付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对价不超过9,000万美元,海太半导体向建行无锡分行支付买断费,本次应收账款买断费总额预计3.68万美元左右。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不超过9,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建行无锡分行,该应收账款为海太半导体2021年11月全部、12月部分预计形成的对SK海力士株式会社(“SK海力士”)的应收账款,建行无锡分行支付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的对价不超过9,000万美元,海太半导体向建行无锡分行支付买断费,买断费总额预计3.68万美元左右。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应收账款出售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应收账款出售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注册地址:无锡市五爱路88号
3、负责人:韩勇
4、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0835892887E
6、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保险业务;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海太半导体享有的对SK海力士的不超过9,000万美元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为海太半导体2021年11月全部、12月部分预计形成的对SK海力士的应收账款。海太半导体确保应收账款真实、有效、无瑕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二)交易标的
乙方根据拟受让应收账款的情况及甲方需求,可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买断服务。乙方对各笔应收账款提供的买断服务项目,以乙方对该笔应收账款的受让通知书为准。甲方在提供相关交易资料后,乙方即买断甲方该笔业务项下所产生的一切应收账款的债权。
(三)交易价格
甲方需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买断服务的相关费用,买断对价费率按照对应的利率成本收取。乙方就本次交易向甲方支付的对价不超过9,000万美元,本次应收账款出售成本(买断费)总额预计3.68万美元左右。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争议解决
双方若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为:无锡市五爱路88号。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双方尚未完成协议的签署。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出售可缩短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优化海太半导体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海太半导体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以及2022年度新增投资和技术升级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