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4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2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柳长庆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张丕杰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丕杰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2022年投资预算报告。2022年投资预算总额预计为128,677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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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上述投资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保障战略目标的落地,综合考虑客户产量、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降价及降本增效措施等前提条件,编制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2021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产销量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关联交易涉及销售业务和采购业务同比增加。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柳长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2021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产销量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公司与关联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涉及销售业务和采购业务同比增加。公司销售分公司与吉林省车益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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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柳长庆先生、孙静波女士、李鹏女士、陈培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合计金额尚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所规定之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柳长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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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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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丕杰先生、柳长庆先生、孙静波女士、李鹏女士、陈培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合计金额尚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所规定之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富维海拉公司研发楼工程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支撑公司战略目标,掌握车灯核心技术,建立车灯核心件自制能力,扩大客户和车灯产品品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现有土地资源,拟在长春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厂址建设研发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适时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尚需有权国资审批单位的批准,为了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与《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1-04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2021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产销量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关联交易涉及销售业务和采购业务同比增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2021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产销量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公司与关联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涉及销售业务和采购业务同比增加。公司销售分公司与吉林省车益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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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金融存贷款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4.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5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制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一、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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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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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20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注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公司产品、劳务是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由于公司生产场所处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厂区,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包括水、电、气等,必须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公司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网络,采取统订分购形式,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金额的关联交易。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六、审议程序
1、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曲刚先生、沈颂东先生、陈守东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3年4月9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该协议条款自动延长,其协议范围涵盖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下属企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