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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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 T+3 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0 层(200010)
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传真:86-21-23261199
4.2非直销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具体请以各发售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2、关于本基金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事项请详阅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org.cn/fund)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申万菱信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4、本基金办理申购、定投、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规定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