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股份进一步聚合优质钢铁资产,提高钢铁权益产能。本次交易将提高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综上所述,2020年2月股权转让、2021年4月交易和本次交易分别对应不同的目的,均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相关资产购买协议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各项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亦非交易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2020年2月,首钢集团将京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京投控股和京国瑞,是为了落实北京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精神,在京唐公司层面引入北京市属战略投资者,改善京唐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首钢集团通过此次股权转让收回部分现金,有利于改善首钢集团现金流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
2021年4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京唐公司股权主要目的是使得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得到进一步多元化,核心资产和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向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
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推进首钢集团资产重组整合,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有利于首钢股份进一步聚合优质钢铁资产,提高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以上各项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亦非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2、各项交易均有独立的商业安排,各项交易的发生并不取决于其他交易的发生
根据首钢集团与交易对方于2019年12月签订的《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仅就该等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及协议各方在此次股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未约定首钢集团或首钢股份负有在将来收购京投控股、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19.1823%股权义务的条款。
根据首钢股份与京投控股、京国瑞于2020年9月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后续的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均分别就相关交易行为的具体事宜及协议各方在前述交易中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均未就首钢股份本次收购钢贸公司股权作任何约定。
因此,上述各项交易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均具有各自独立的商业安排,各项交易的发生并不取决于其他交易的发生。
3、各项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各项交易单独考虑时均是经济且合理的
首钢集团转让京唐公司19.1823%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交易价格以京唐公司2019年10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值为基础,该等交易价格确定方式已经北京市国资委同意,符合国资监管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2021年4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京唐公司股权,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1270号)、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此,此次重组的交易作价公允。
本次交易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3114号)、并经首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此,本次重组的交易作价公允。
因此,以上各项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各项交易单独考虑时交易价格均是经济且合理的。
综上所述,首钢集团向京投控股及京国瑞转让京唐公司19.1823%股权、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京唐公司股权和本次交易均为独立交易,尽管上述系列交易实施后的结果是上市公司直接以及通过钢贸公司合计持有京唐公司100%股权,但各项交易均具有其独立的商业实质、相互之间没有互为前提条件、交易价格公允且没有相互影响。因此,上述资产购买协议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十 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查阅本次交易及此前各项交易的有关协议及内部决策文件,查阅北京市国资委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0〕2号),查阅首钢集团与京投控股、京国瑞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查阅本次交易及此前交易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分析2020年2月股权转让作价、2021年4月交易作价与本次交易作价差异原因。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0年2月股权转让作价与2021年4月交易作价差异原因主要为2020年股权转让以京唐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为基础,2021年4月交易作价以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同期京唐公司因日常经营累积净资产存在增值;本次交易与2021年4月交易作价出现差异主要原因系京唐公司自身经营累积导致净资产增加,两次评估作价增值率差异相近,不存在较大差异。三次交易作价差异原因合理,均符合国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分步购买京唐公司股权的相关交易安排,对应不同的交易目的,均具有商业合理性;各项交易均具有其独立的商业实质、相互之间没有互为前提条件、交易价格公允且没有相互影响,相关资产购买协议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评估师认为:上市公司补充说明2020年2月股权转让作价与2021年4月交易作价差异原因主要为2020年股权转让以京唐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为基础,2021年4月交易作价以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同期京唐公司因日常经营累积净资产存在增值;本次交易与2021年4月交易作价出现差异主要原因系京唐公司自身经营累积导致净资产增加,两次评估作价不存在较大差异。三次交易作价差异原因合理,均符合国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补充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问题3
报告书显示,收益法净现金流量预测中,钢贸公司2021年9-12月、2022年至2027年的预测收入分别为0.44亿元、1.98亿元、2.11亿元、2.13亿元、2.15亿元、2.17亿元;2021年9-12月预测毛利率为16%,2022年及以后毛利率为11%。京唐公司2021年9-12月、2022年至2026年的预测收入分别为272.40亿元、522亿元、524亿元、526亿元、528亿元、530亿元,2021年9-12月销售费用为2,017.53万元,2022年及以后为6,477.39万元,2021年9-12月、2022年、2023年资本性支出分别为7.27亿元、21亿元、3亿元,2023年以后资本性支出为零。
(1)请结合行业周期性、产品价格走势、产品销量等因素,分别说明钢贸公司和京唐公司预测收入、预测毛利率的依据及测算过程,评估预测是否合理、谨慎。
(2)说明钢贸公司2026年及以后预测收入水平不变、2022年及以后毛利率保持不变的依据及合理性。
(3)2021年4月,你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京唐公司19.18%的股权,收益法净现金流预测中,京唐公司2021年至2025年的预测收入为490亿元、493亿元、497亿元、501亿元、505亿元,2021年预测销售费用为2.59亿元,2022年及以后为6.93亿元。请结合两次评估基准日京唐公司的经营情况、销售模式、销售人员数量变动、评估预测依据等因素,分别说明两次评估的预测收入、毛利率及销售费用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京唐公司资本性支出的预测依据及测算过程,预测值波动较大且在2024年及以后资本性支出为零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行业周期性、产品价格走势、产品销量等因素,分别说明钢贸公司和京唐公司预测收入、预测毛利率的依据及测算过程,评估预测是否合理、谨慎
(一)行业周期性及产品价格走势
钢铁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钢材下游需求主要涉及房地产、基建、机械、汽车、家电、船舶等行业。根据Wind统计及中钢协数据,2016年至2020年,我国粗钢表观消费量分别约为7.1亿吨、7.7亿吨、8.7亿吨、9.4亿吨和10.5亿吨,市场需求量整体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2019年,钢铁行业市场需求较好,但受宏观经济影响,下游需求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以来,疫情对短期用钢需求造成较大影响,但伴随国家新基建推进、西部大开发、2020年新一轮汽车下乡,以及“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政策促进下,钢铁行业下游汽车、机械、家电、房地产、船舶等行业对钢铁需求拉动明显,使钢铁行业仍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021年作为“十四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上半年伴随着全球经济在疫情冲击后的缓慢复苏,国内经济也开始持续恢复,钢铁行业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2021年下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我国钢铁产品出口不再享受退税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发改办环资[2021]629号),给予部分地区高能耗企业预警;同时,第三季度焦煤、焦炭价格大幅上涨,政府电力保障约束加强,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将“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作为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明确要求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并要求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继续压减钢铁产能,同时要求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
从更长周期来看,自2004年至今,我国钢材价格指数(以1994年4月为100基准)走势经历数次波动:2008年初,雪灾导致交通受阻,钢价快速上涨,指数攀升至162.26,同年9月,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外部需求减弱,全球性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国内钢材市场出现断崖式下跌,至2009年4月指数下跌至90.01;至2011年9月钢铁行业出现周期性回暖,指数达到周期内高点133.81,随后钢铁市场出现漫长严寒季节,钢价指数一路下跌,至2015年12月,钢价跌至有统计数据以来的最低点,钢材价格指数仅有54.48。
2016年,钢材市场重新开始新一轮周期性波动至今,特别是2020年11月份以来,在需求旺盛、供给回落、库存下降、成本上升等多因素驱动下,钢材市场价格出现明显上涨,多品种钢材价格已经创出阶段性新高。2021年5月份钢材市场价格达到峰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高度重视大宗商品价格攀升带来的不利影响,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物价的方针,使得钢材价格由高点开始回落。进入2021年下半年后,在钢厂盈利大幅改善,新增产能陆续投产等多因素综合作用下,钢厂生产积极性较高。而下半年国内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钢材消费同比或有所回落。随着国内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稳步推进以及国家压减粗钢产量等举措的实施,国内钢材基本面得到改善,钢材市场价格有望维持稳定水平。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钢材价格指数为151.07,处于历史较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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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二)京唐公司预测收入、预测毛利率的依据及测算过程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京唐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的历史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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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唐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的预测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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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价预测
根据Wind钢材绝对价格年指数,自2000年至2021年钢材价格平均值为3,800.46元/吨,京唐公司预测期各年平均单价与上述历史年度平均单价差异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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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2021年为钢材价格历史高点,出于谨慎性原则,京唐公司预计2022年钢材价格存在下降趋势,较2021年平均单价下降1,636.02元/吨,2023年至2026年价格相对稳定,维持在历史年度平均单价水平小幅波动。同时,考虑到钢材市场波动性,预测期平均单价较基准日当年平均单价呈现下降趋势,且低于历史年度钢材平均单价。
2、销量预测
京唐公司预测期各年销量水平如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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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唐公司临海靠港,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千万吨级大型钢铁企业,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能利用率较高。2021年作为“十四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伴随着全球经济在疫情冲击后的缓慢复苏,国内经济也开始持续恢复,钢铁行业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
目前京唐公司生产基本达到产能上限,2021年产能利用率维持在95%以上,预测期销量根据其产能水平谨慎预测,在平稳状态下有微小幅度上升,销量水平未超过京唐公司历史期销量高点及产能上限。
3、毛利率预测
京唐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包括铁矿石、煤炭、焦炭、各类合金等。
2019年,受巴西淡水河谷矿难、澳洲飓风等因素影响,铁矿石供给端收紧,叠加国内钢铁供需两旺,我国铁矿石价格整体大幅增长。2020年以来,受整体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上游铁矿石等原燃料价格继续上行至相对高位,2021年三季度以来铁矿石价格高位回落。
京唐公司采购的煤炭包括喷吹煤、动力煤、炼焦煤等。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煤炭价格逐渐上涨至2019年初的高点。2020年上半年,煤炭价格有所下降,京唐公司采购的喷吹煤、动力煤、炼焦煤等的平均采购价格也有所下降。2020年下半年以来,煤炭价格企稳,并随着年末采暖季到来价格有所上涨。
近年来焦炭价格指数呈波动趋势,价格多数时间运行在1,600至2,400元/吨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