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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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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10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作意向书的签署仅代表双方就合作的范围、方式等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合作意向。完整、准确、具体的合作内容应以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且正式合作协议可能就合作意向书的具体内容进行变更。正式合作协议如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合作意向书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意向书签署概况

  为提升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磷肥业务的营销管理水平,推进公司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与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在湖北省宜昌市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或“本协议”或“协议”),拟共同在磷化工、新能源材料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配套设施、萃余酸综合利用、新型肥料以及净化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班

  注册资本:115688.4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706066335J

  经营范围:盐酸(副产品)生产销售。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菌肥、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菌剂、土壤调理剂、各种作物专用肥及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化肥原材料的销售;硫酸钾的生产、销售;农药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高文班、高进华、高英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史丹利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的和范围

  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各方将充分结合自身资源及技术优势,在新能源材料行业与磷化工行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建设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配套设施、萃余酸综合利用、新型肥料以及净化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三)合作方式

  1、为了支持丙方产品和技术升级,乙方充分发挥自身品牌和资金优势,拟对丙方进行增资入股,支持丙方进一步做大做强。增资后甲方仍为丙方的控股股东,乙方为丙方的参股股东。

  2、完成上述增资入股之后,甲方、丙方将利用自身磷化工技术、人才管理及产能指标等优势,与乙方的品牌和资金优势相结合,在松滋组建新的合资公司,乙方为该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丙方为该合资公司的参股股东。该合资公司将作为新能源材料与磷化工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新建选矿、硫酸、磷酸、净化磷酸、磷酸铁、萃余酸综合利用制新型肥料项目。

  3、上述合资公司设立后,发挥规模优势,集约发展,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磷石膏堆场、净化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四)后续工作安排

  1、各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包括前期项目论证、项目咨询、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政府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争取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签署正式合作协议,该日期在各方协商无重大分歧的情况下可以顺延。

  2、本次合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方尽快推动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

  3、各方将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快速有序进行。

  (五)本协议涉及的合作方式及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各方另行协商一致后,将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与史丹利达成合作意向,符合公司优化和升级磷化工产业链布局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机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盈利的能力。

  3、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书,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内容及合同金额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近三年披露的意向性协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21-083号),根据该公告,公司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普”)就建设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2021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约定以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宜化”)作为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的建设主体,由宁波邦普子公司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共同首次对邦普宜化增资。目前,该项目正在申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办理其他前期筹备工作。

  2、近三个月股东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根据前述公告,2021年11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强炜先生分别减持了400272 股公司股份、17909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094号公司公告。

  七、备查文件目录

  《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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