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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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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新能源项目
备案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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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新能源项目

  备案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保障电力稳定供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发电公司”)收到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112-150123-04-01-808094),同意和林发电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光火一体化项目备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备案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旗-新店子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万亩,建设4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两座升压站及其配套设施等,采用一体化建设模式及联合调度方式,统一送出。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6,88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39,37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7,504万元。

  (五)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和林发电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光火一体化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转型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风险提示

  (一)备案的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国家政策法规、政府机构审批进度、公司资金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受国家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建成后盈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备案的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手续。

  (四)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投资决策审批程序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项目备案告知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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