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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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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举许锦力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郑名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郑名源本人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原非独立董事郑名源先生所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刘淮松(主任)、吉树新、萧端、齐德昱、唐清泉;

  提名委员会:马作武(主任)、刘淮松、吉树新、萧端、齐德昱;

  审计委员会:唐清泉(主任)、许锦力、马作武、萧端、朱海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萧端(主任)、许锦力、苏晶、马作武、唐清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12)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45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杰赛科技大楼1510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2)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赛科技”)拟变更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许锦力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郑名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郑名源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同意选举许锦力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郑名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完成后,《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生效,郑名源先生所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将相应进行调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召开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成员调整完成前,郑名源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调整完成后郑名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若《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许锦力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郑名源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董事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许锦力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6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CEIBS)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人事处副处长,华民智能卡(摩托罗拉智能卡部)人力资源部经理,2000年至2021年12月3日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管理研究中心总经理、楼宇科技事业本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2月6日起任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赛科技”)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杨新、詹世敬、苏峰、黄映梅、何志杰(以上五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吴秋辉、黄力、李旭东、邱文华、吉祥书、李南才(以上六位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73,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一、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1. 2019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4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8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杰赛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 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0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8. 2020年1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

  10.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5,000股,公司计划分别回购价格6.44元/股和8.08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1.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第10点所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未办理完成。

  二、本次回购原因、调整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情形的,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原激励对象杨新、詹世敬、苏峰、黄映梅、何志杰(以上五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吴秋辉、黄力、李旭东、邱文华、吉祥书、李南才(以上六位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合计373,5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二)调整依据

  1.根据《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价格调整的规定:

  “(一)根据公司已实施的激励计划,在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应对已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如出现上述需要回购注销的情况,则公司应回购并注销相应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低者。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同“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解除限售日的市价按照解除限售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计算。解除限售日指禁售期满的次日及该日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周年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其后的首个交易日),详见“八、各激励计划授予日、禁售期和解除限售期的确定原则”。”

  “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每期激励计划自公告日至授予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3)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P仍需大于1。…”

  2.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享有2019年度权益分派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

  综上,公司本次计划进行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2019年度、2020年度11位激励对象均由公司代为收取的权益分派所得现金分红部分由公司进行扣除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不进行回购价格调整。

  (三)回购数量及价格

  公司原激励对象杨新、詹世敬、苏峰、黄映梅、何志杰、吴秋辉、黄力、李旭东、邱文华、吉祥书、李南才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73,5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6,940,800股的5.38%、占总股本683,319,825股的0.0547%。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杨新、詹世敬、苏峰、黄映梅、何志杰为授予价格6.44元/股,吴秋辉、黄力、李旭东、邱文华、吉祥书、李南才为授予价格8.0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首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42,300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共计2,616,90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预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股本变动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它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由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等各项事宜。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本次减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减少373,500元,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公司章程》及《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及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由、回购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部分原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计划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具体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因实施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流程后,将涉及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根据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原激励对象杨新、詹世敬、苏峰、黄映梅、何志杰(以上五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吴秋辉、黄力、李旭东、邱文华、吉祥书、李南才(以上六位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

  经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杨新、詹世敬、苏峰、黄映梅、何志杰(以上五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吴秋辉、黄力、李旭东、邱文华、吉祥书、李南才(以上六位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73,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683,194,825股减少至682,821,32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683,194,825元减少至682,821,32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拟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改条款具体如下:

  ■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同步修改其他相应制度的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45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杰赛科技大楼1510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杰赛科技大楼15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3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3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及《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杰赛科技大楼一楼,邮政编码:51031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晓华

  电话号码:020-84118343     传真号码:020-84119246

  电子邮箱:ir@chinagci.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杰赛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510310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4”,投票简称为“杰赛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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