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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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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8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9,033,0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18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3,255,8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00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777,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无法参加现场会的部分董事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9,028,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8,710,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7%;反对3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9,00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寅荷、罗漪铭。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陆丰市螺河水闸重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陆丰市螺河水闸重建工程”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陆丰市螺河水闸重建工程施工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订《陆丰市螺河水闸重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FLHSZ-202101)。该建设内容包括水闸、船闸、两岸连接段及螺河东西堤堤身处理等,其中水闸总宽415.2m,船闸上闸道宽18m,左岸连接坝总长45.08m,右岸连接坝总长61.63m,螺河东、西堤堤身防渗采用0.5m厚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处理,东堤堤后设置导渗沟等。

  (一)交易对手方: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合同类型:工程施工合同。

  (三)合同标的:陆丰市螺河水闸重建工程。

  (四)合同金额:42,762.7913万元。

  (五)合同工期:24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1.负责人:蔡镇演。

  2.业务范围: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管理保障。承担陆丰市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小型排灌渠系的整治建设、江海堤围整治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水闸改建等工程管理工作。

  3.住所: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人民路27号水务局。

  (二)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2018年,公司承接了该业主陆丰市螺河洗鱼溪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3,410.47万元;陆丰市螺河崔陂水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84.13万元;陆丰市螺河棋子埔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571.26万元;陆丰市龙潭河双坑河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2,106.28万元;陆丰市乌坎河铜锣湖水(南塘段)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3,017.95万元;陆丰市鳌江河溪心水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5,205.97万元;陆丰市湖东水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6,135.6万元;陆丰市乌坎河陂沟河(内湖段)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7,125.42万元。合计金额27,757.08万元,占当年工程施工业务承接总量的1.52%。

  2019年,公司承接了该业主陆丰市老西河、屯埔水、西山河、青塘河治理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7,458.3792万元,占当年工程施工业务承接总量的0.37%。

  2021年,除本次披露的工程项目外,公司承接了该业主陆丰市螺河(陆丰段)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3,819.30125万元,占工程施工业务的0.21%。

  (四)该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组织设计交底、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等。

  2.承包人(公司):需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具体范围:水闸、船闸、两岸连接段及螺河东西堤堤身处理等,其中水闸总宽415.2m,船闸上闸道宽18m,左岸连接坝总长45.08m,右岸连接坝总长61.63m,螺河东、西堤堤身防渗采用0.5m厚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处理,东堤堤后设置导渗沟等。

  (三)合同金额:42,762.7913万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合同工期:24个月。

  (六)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21年及未来2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陆丰市螺河水闸重建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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