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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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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12月10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NO.2021G27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1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61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振城公司”)因NO.2021G27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1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61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南京新振城公司此次担保额度5.61亿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南京新振城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61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2.2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3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新振城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为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拾壹亿元整(¥110,000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新振城公司NO.2021G27项目开发需要,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1亿元整,保证期间为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授信展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年12月1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南京新振城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32.25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98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70%。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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