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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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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江物流”)持有公司股份1,669,14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83%;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凌东方富海”)持有公司股份834,557股,占公司总股本1.1891%;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一号”)持有公司股份836,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17%;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3%。

  东方富海投资为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的最终层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和东方富海投资(合称“东方富海基金”)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东方富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99,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34%,并非公司第一大股东。

  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一号均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二号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受比例限制。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东方富海基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一号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23%。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一号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1,013,765股,占计划减持数量的比例为59.633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5%。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一号发来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14日,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一号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计划减持数量的比例为100.0000%,占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2.422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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