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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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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56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646          债券简称: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志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向7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授予限制性股票806.75万股。自首次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截至2021年12月14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2017年11月27日至今,因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2.1958万股(原授予189万股,变动原因为实施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先后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000595股和每10股转增2股,下同)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因2019年度考核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等级,对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6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0年度业绩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考核指标,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剩余的56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9)。上述5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持有限制性股票963.734万股(原授予股数617.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4%。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4%,数量为327.669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编号2021-16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57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646          债券简称: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家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向7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授予限制性股票806.75万股。自首次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截至2021年12月14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2017年11月27日至今,因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2.1958万股(原授予189万股,变动原因为实施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先后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000595股和每10股转增2股,下同)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因2019年度考核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等级,对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6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0年度业绩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考核指标,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剩余的56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上述5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持有限制性股票963.734万股(原授予股数617.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4%。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4%,数量为327.669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9%。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办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5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646          债券简称: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9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3、2017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批复》(闽国资函运营[2017]454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公司于次日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在2017年10月20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年10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7、2017年12月12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

  8、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马协标、王军泓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02元/股。2018年7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07,463,640股。至此,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72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867,500股。

  9、2018年9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8年9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8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年9月13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

  10、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仙冬、吴帮东、郑官塘、伍传和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7.202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8439元/股。2019年3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7.202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10,050,649股。至此,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78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0,516,191股。

  11、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徐文钦女士和吴自涛先生等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1.201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70330元/股。2019年10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1.201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71,748,764股。至此,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76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2,307,415股。

  12、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勇先生和陈冠东先生等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3.401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70330元/股。2019年1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40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71,514,753股。至此,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74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2,073,404股。

  13、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2019年12月23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可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4.3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2%。

  14、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2020年9月29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可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2%。

  15、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林毅华先生、罗铮先生、陈扬龙先生和施礼勇先生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5.99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720330元/股;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因 2019年度考核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等级,对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663万股按照授予 价格与当时股票市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原授予价格 6.02元/股按照新股本进行调整后为3.720330元/股,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3.82元/股。2020年1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1.65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70,998,213股。至此,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70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572,641股。

  16、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2020年12月23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可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6.05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4%。

  17、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2021年10月13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可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2%。

  18、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王树文先生已退休,余东波先生、蔡海龙先生和张杰先生等4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399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60330元/股。2021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39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70,754,217股。至此,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66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27,574股。

  19、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期解锁事宜。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条件达成情况

  (一)解锁期届满

  根据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34%。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因此,自2021年12月14日起,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4%,数量为327.669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9%。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及考核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值为29,526.99万元,较2016年度的18,943.68万元增长55.87%,高于《激励计划》设定的55%的增长目标,也高于38.28%的行业平均增长目标。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1699元/股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99.81%,均高于设定的指标0.1602元/股和75%。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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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行业数据来源于Wind。

  2、公司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实施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2018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3.000595股、2019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2股,该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基于上述情形,将《激励计划》中的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25元/股按照总股本可比的原则,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总股本的影响进行对比测算,计算结果为0.1602元/股。

  4、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依据公司业绩情况及解锁时间表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应解锁限制性股票完全解锁;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则当期应解锁部分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与当时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公司5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

  三、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5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次解锁条件,共持有限制性股票963.734万股(原授予股数617.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4%。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4%,数量为327.669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9%。解锁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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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公司业绩指标符合解锁条件,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剩余的56名激励对象绩效达标,资格合法有效,均满足本次解锁条件。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内按比例解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2017年11月27日至今,因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要求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6名。

  5、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有效激励公司高管及核心骨干创新发展的动力,为公司未来长效发展不断做出贡献。

  综上,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业绩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考核指标,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6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办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解除限售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62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646           债券简称: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1年12月1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福建省分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债务人”)向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9,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9亿元,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此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10.52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7亿元,实际担保余额3.32亿元),剩余担保额度8.48亿元,本次提供担保9,900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3c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

  注:上述2021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14日,公司与建行福建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商与建行福建省分行在2021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办理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9,9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26.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3%。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建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63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646           债券简称: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港子公司内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4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鸿愉有限公司、武夷开发有限公司与集友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银行”)三方签订《授信合同》,由武夷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香港的不动产房屋为鸿愉有限公司向集友银行申请5,0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4,081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54.5亿元,鸿愉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此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49.9亿元(其中未对鸿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剩余担保额度4.6亿元,本次提供担保4,081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鸿愉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97年7月11日,住所为香港铜锣湾记利佐治街1-5号金百利20字楼,注册资本2港元,法定代表人黄立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建筑有限公司和武夷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鸿愉有限公司50%股权。

  单位:元

  ■

  注:上述2021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担保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鸿愉有限公司、武夷开发有限公司与集友银行三方签订《授信合同》,鸿愉有限公司向集友银行申请50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4081万元)循环贷款额度授信,授信期限截止2022年9月30日,由武夷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香港的7处不动产房屋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根据一般银行授信业务应付的成本和费用。本次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鸿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抵押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26.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3%。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鸿愉有限公司、武夷开发有限公司与集友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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