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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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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21-08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8层28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学选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张兆祥董事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长郑学选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董事贾谌、李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李剑波、吕小刚、曲宏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薛克庆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3、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4,关联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李成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1-08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三、四期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公司将向第三、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其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已经审议批准向第三、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涉及的29名(34人次)激励对象回购其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40,000股。其中,本次回购的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20,000股,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0,000股。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3.468元/股执行,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3.06元/股执行,合计回购资金为23,631,360元。本次回购的股票全部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7,040,000元。

  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会发生相应的调减,但鉴于注销股份数量占比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30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9

  电话:010-86498888

  传真:010-86498173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1-08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省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捆绑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共18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扩容工程(以下简称“耒宜高速”)捆绑零陵至道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零道高速”)、桂阳至新田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桂新高速”)项目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耒宜高速、零道高速、桂新高速三个子项目捆绑为一个项目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一次性确定项目包的“社会投资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耒宜高速与零道高速两个子项目。

  耒宜高速为G4京港澳高速湖南省内既有路段扩建的国高网线路,既有路段于2001年底通车,北起于耒阳大市枢纽互通(不含),南止于宜章(湘粤界),全长约144公里,双向四车道,现全线由四车道扩建成八车道。项目总投资约213.3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53.72亿元。项目合作期3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30年。该子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PPP模式实施,湖南省政府授权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子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51:49。

  零道高速为新建的省高网线路,北起于零陵区富家桥互通,顺接在建的永零高速,南止于道县鸟梨树村,与厦蓉高速公路宁道段相接,主线全长约76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项目总投资约116.3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3.07亿元。项目合作期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该子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实施,社会资本方全部出资。

  两个子项目合计总投资约329.7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所需其余资金拟由项目公司为主体申请项目贷款解决。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满时,项目设施无偿移交至湖南省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清算解散。

  以上项目的投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目前相关方尚未正式签署合同,本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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