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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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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长动   公告编号:2021-182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长城动漫”)于2021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78),披露了公司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公司”)所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票被进行公开拍卖并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的相关事项。

  由于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导致公司股东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接受表决权委托)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股份权益变动数额累计超过5%,同时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娱乐”)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清风公司所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日10时至2021年12月4日10时止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用户姓名顾斌通过竞买号W6963以最高价竞得,并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备注: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权益来源为与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锐勇先生于2021年2月8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接后两者的表决权委托。

  二、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4条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2)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洲娱乐已成为长城动漫第一大股东,长城动漫董事会所有成员均由大洲娱乐提名产生,且大洲娱乐依其持有的长城动漫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故自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大洲娱乐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成大洲娱乐的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公司分别经问询振兴生物及大洲娱乐并获得回复,振兴生物及大洲娱乐均与顾斌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拍卖过户情况的问询函及其回复。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长动

  股票代码:000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04B

  股份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股份数量未变、实际控制人变更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65.00%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谢济仁先生持有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为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谢济仁先生与陈铁铭先生系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谢济仁先生并未实际参与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陈铁铭先生系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股东,陈铁铭先生为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谢济仁先生、陈铁铭先生基本信息如: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1、 大洲娱乐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大洲娱乐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如下:

  ■

  2、大洲娱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大洲娱乐的控股股东为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鹭铭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3、大洲娱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大洲娱乐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铁铭先生。陈铁铭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主要如下:

  ■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大洲娱乐成立于2001年06月01日,公司注册主营业务为其他娱乐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文艺创作与表演;广播;电视;音像制品出版;互联网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影放映;录音制作;经营性演出及经纪业务;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大洲娱乐最近三年的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营业收入主要为对外投资收入,其中2018至2020年度的营业总收入系由对外投资的保底收益构成,故每年收入额均为707,547.17元。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洲娱乐最近5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洲娱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洲娱乐董事庄剑霞、陈铁铭、林建生、邱明、郑毅虹,监事刘林珍、翁巧萍、庄榕,高级管理人员邱明最近5年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长城动漫原第一大股东清风公司所持股份因被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裁定进行司法处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1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长城动漫及长城动漫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愿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长城动漫(预)重整,最终合作模式以各方协商及届时管辖法院裁定批准通过的重整计划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情形。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长城动漫46,144,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2%,位列长城动漫第二大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长城动漫46,144,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2%。因清风公司所持有的长城动漫500万股股份于2021年12月13日过户转让给第三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大洲娱乐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成为长城动漫的实际控制人。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未发生股份数量增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控股股东。

  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权利限制情形。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形。

  五、 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不涉及存在相关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和股份交割。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 未来12个月内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后的12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后续若有变化,信息披露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后续若有变化,信息披露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未来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未来拟进行上市公司章程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拟进行相关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拟推进该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承诺人将继续维护长城动漫的独立性,保证长城动漫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长城动漫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进一步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若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与长城动漫存在同业竞争,则在相关企业能产生较好的收益且长城动漫有意收购时,承诺将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按市场评估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否则,承诺将采取对外出售给第三方或经双方协议确定的其他方式,消除与长城动漫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并且承诺在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合作伙伴或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安排中不包含限制或禁止相关企业资产或业务注入长城动漫的条款。

  2、若长城动漫有意出售所持与本承诺人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股权,本企业将支持长城动漫解决同业竞争的各项措施,承诺将保证本企业无条件在相关表决中投赞成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长城动漫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等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方式,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长城动漫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等方式,从事与长城动漫新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

  4、未来本企业获得与长城动漫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将立即通知长城动漫,优先提供给长城动漫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长城动漫的条件。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长城动漫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长城动漫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长城动漫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企业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5、本企业在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方面所作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交易往来。

  (二)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尽量避免或减少本方及本方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5)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为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就本方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长城动漫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长城动漫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城动漫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7)本方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本方在取得长城动漫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长城动漫造成损失,本方将向长城动漫作出赔偿。”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下列当事人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存在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长城动漫股票的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大洲娱乐成立于2001年6月1日,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大洲娱乐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

  三、 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12】月【15】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长城动漫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日前24个月相关交易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发生变化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1)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12】月【15】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12】月【15】日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长动

  股票代码:000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西运城市河津市樊村镇干涧村

  一致行动人: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赵锐勇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778号2幢3020号

  股份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八、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赵锐勇先生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振兴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四)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振兴生物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接受表决权委托的股份被动减持导致所拥有的权益数量减少,不存在特殊目的情形。

  二、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鉴于表决权委托人存在多项质押、冻结及司法处置情形,所拥有的权益数量不排除存在被动减少的可能。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振兴生物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持有长城动漫63,691,660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等权利,占长城动漫总股本的19.47%。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振兴生物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持有长城动漫49,825,402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等权利,占长城动漫总股本的13.72%。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相关股票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裁定进行司法处置。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清风公司持有长城动漫42,350,4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其中质押股份为【41,890,000 】股,占其持有的长城动漫A股股票总数的【98.91】%;冻结股份为【42,350,402】股,占其持有的长城动漫A股股票总数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锐勇先生持有长城动漫2,4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其中质押股份为【2,475,000】股,占其持有的长城动漫A股股票总数的【100】%;冻结股份为【2,475,000】股,占其持有的长城动漫A股股票总数的【100】%。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长城动漫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一致行动人:赵锐勇(签字)

  【2021】年【12】月【1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2】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1】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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