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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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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联交易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参与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风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托管人。本次发行价格为27.81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风光股份发布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上述基金的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联交易公告

  日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只可转债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的托管人。本次发行向珀莱雅原股东优先配售,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持有股票珀莱雅,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为保障持有人利益,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参与了珀莱雅可转债认购,认购价格100元,认购数量30张,认购金额3000元。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且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在进行关联交易前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中加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参与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期货”)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托管人。本次发行价格为17.97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永安期货发布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上述基金的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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