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新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4451,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并于2021年12月1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3月9日。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天弘新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新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天弘新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12月14日。即本基金截至2021年12月14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1年12月1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天弘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5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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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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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12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各销售机构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5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天弘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2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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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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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12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各销售机构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天弘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4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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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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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12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各销售机构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