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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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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2021年11月26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1)。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光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0,969,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0,773,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2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2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69,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24,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丰元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11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69,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24,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拟签署〈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69,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24,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丁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令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和《关于监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任命陈令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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