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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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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56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夏仲昊先生、侯海兴先生、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仲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产业投资业务发展,推动“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原“联想创新科技园”项目)落地,公司拟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思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思同”)、天津博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博施”)共同签署正式协议,三方以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的方式合作开发“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项目总投入额为人民币18亿元,其中合肥思同投入额为人民币7亿元、本公司投入额为人民币6亿元、天津博施投入额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投资方式为:2亿元资金各方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平台公司,剩余16亿元资金由各方按股权比例以股东借款方式投入平台公司。待平台公司成立后,拟收购一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开展业务运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项目合作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办理有关正式协议签署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联想项目合作的进展公告暨对外投资公告》。

  二、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回避表决。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同时为“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年利率为6%。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组织办理有关合同签署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二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57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想项目合作的进展公告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事项概述

  为推动公司产业投资业务发展,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北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就共同合作开发建设“联想创新科技园”项目签署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以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的方式合作开发“联想创新科技园”项目,且后续将引入一名合作方共同参与该项目。项目总投入额为人民币18亿元,其中联想北京公司投入额为人民币7亿元、本公司投入额为人民币6亿元,后续合作方投入额为人民币5亿元。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为推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尽快开展项目合作,经各方沟通、确认合作意向,联想北京公司拟指定其全资子公司合肥思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思同”)与本公司、天津博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博施”)共同签署正式协议,三方拟以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的方式合作开发“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原“联想创新科技园”项目)。项目总投入额为人民币18亿元,其中合肥思同投入额为人民币7亿元、本公司投入额为人民币6亿元、天津博施投入额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投资方式为:2亿元资金各方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平台公司,剩余16亿元资金由各方按股权比例以股东借款方式投入平台公司。待平台公司成立后,拟收购一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开展业务运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的议案》。

  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肥思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以东,观海路以北依澜雅居10#楼二层201室

  注册资本:78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峰志远计算机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合肥思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合肥思同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合肥思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博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318房间(纳百川(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313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合伙人:刘宇成、顾心前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瑞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胡道瑞)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天津博施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天津博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股东借款。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联博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注册批复为准)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318房间(纳百川(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314号)(暂定地址,以最终工商登记注册批复为准)。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乔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各投资方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拟设立标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标的公司拟收购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联创群辉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宇成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318房间(纳百川(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27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财务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观澜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俞兵、刘宇成,通过北京玄尚汉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合肥观澜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与天津联创群辉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联创群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出资,依照《公司法》和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一致同意标的公司设立后收购天津联创群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联创群辉”或“项目公司”)。

  1、协议名称:《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股东协议书》

  2、协议各方

  甲方:合肥思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博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情况详见上述“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的缴纳:2022年1月30日前缴纳至标的公司。

  4、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按照股权比例分享标的公司的利润。

  5、标的公司组织架构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1人,丙方委派1人,标的公司拟收购之全资子公司天津联创群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1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作为公司的主要公司治理机构,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必须由股东会决策的事项除外,均由董事会决策或授权决策。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执行,非重大事项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执行。

  标的公司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批准聘任。

  标的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委派。

  标的公司设财务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

  6、乙方有权选择在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之日起满5周年(或延期到满6周年)时从标的公司退出,其所持股权在评估后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如乙方所持股权届时评估价值的溢价率不高于年化8%,将由甲方或甲方指定方按乙方原始股权实际出资额加年化8%收益后的价格回购。

  7、标的公司的业务运作

  7.1资金借款:各方总投资额18亿元之中,除依据本协议向标的公司注入总额为2亿元的注册资金之外,剩余16亿元资金各方以借款方式投入,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各股东方提供的借款为股东或其控股方提供的资金,也包括股东方或其控股方从外部融资获得的资金,具体如下:

  7.1.1甲方股东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提供对标的公司借款,借款金额6.22亿元,借款期限5年,第1至2年借款利率10%/年,第3至5年借款利率7%/年;

  7.1.2乙方提供对标的公司借款,借款金额5.34亿元,借款期限5年,第1至2年借款利率10%/年,第3至5年借款利率7%/年;

  7.1.3丙方提供对标的公司借款,借款金额4.44亿元,借款期限2年,借款利率10%/年。

  7.1.4 公司对甲、乙、丙三方所提供的股东借款的付息方式一致,至少每半年付息一次。

  7.1.5在各方股东达成一致时,可对借款具体条款进行更改。

  7.2股权收购:为满足项目涉及土地竞买要求,各方一致同意,将收购合肥观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观澜”)持有的天津联创群辉的100%股权,作为各股东方投资本项目之载体。

  7.3项目公司安排:标的公司在收购天津联创群辉股权后,将天津联创群辉注册资金从1000万元增资到40000万元,并全部复制标的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监事、财务等组织架构,如有调整,需各股东方协商一致。

  7.4 经营管理服务协议: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联想为项目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第三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天津联创群辉与联想指定方签订相关经营管理服务协议,后由天津联创群辉承担其费用。

  8、违约责任

  8.1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属各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8.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在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资本金及借款给标的公司,由此导致标的公司无法按时足额向项目公司缴纳注册资金或股东借款给项目公司,最终被政府依据土地出让协议没收保证金或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该等损失由本协议所述的未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及向股东借款的一方或两方承担。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项目合作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合作以优势互补、机会共享、互利共赢为宗旨,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和联想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深入贯彻区域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发展公司产业投资业务,有助于公司提升园区开发业务水平,从而为公司的多元化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项目合作是公司在当前市场状况下,结合实际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通过合作方式开发,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同时通过合作模式的设置,确保公司获取较稳定的预期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项目合作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股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5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同时为“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年利率为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天保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保控股将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家旺

  5、注册资本:67.3亿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12845183F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国际贸易;仓储;自有设备租赁业务;商业的批发及零售;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产权交易代理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财务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控集团”)为天保控股的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天津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1、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

  天保控股成立于1999年1月,原为经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保管函【1999】8号文件批准,由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下属的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总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开发服务总公司和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分别以净资产出资和货币出资方式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3.30亿元。2009年,天保投控集团成立后,天保控股全部国有股权被无偿划转给天保投控集团,成为天保投控集团全资子公司。作为天保投控集团核心子公司之一,天保控股下设众多子公司,主要从事市政公用业务和现代物流业板块的经营。

  2、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保控股总资产412.73亿元,总负债319.07亿元,净资产93.65亿元。2020年度天保控股实现营业总收入80.36亿元,实现净利润1.23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保控股总资产437.77亿元,总负债350.87亿元,净资产86.90亿元;2021年1-6月天保控股实现营业收入14.84亿元,实现净利润-6.70亿元。

  (三)关联关系

  天保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570,995,89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51.4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

  (四)关联方天保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6亿元

  2、借款用途: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用于投资“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

  3、借款期限:5年

  4、借款利率:6%/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了控股股东的实际资金成本、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并结合融资难度、融资效率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合作进展,同时满足公司本次项目合作开发方面的资金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存贷款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其中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91.11万元;公司在关联方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2.76万元,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8,847.15万元;支付天保创源股权收购款人民币83,014.41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天津联想科技小镇”项目合作进展,同时满足公司本次项目合作开发方面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为基础,结合融资难度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天保控股对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5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

  因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此提案进行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29日(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何倩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5,投票简称:天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决定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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