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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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石大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前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杨帆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朱桂林先生、程亮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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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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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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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作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黄石)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学文、冯叶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