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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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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3.1.1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不设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

  3.1.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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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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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的75%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的50%归入基金财产。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财产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前述1个月按30日计算)。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3.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3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名录。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情况,提供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浦银安盛基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对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规定网站的《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6.3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6.5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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