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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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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36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提案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应选人数填写错误。现就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37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于2021年9月8日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原告汪喜敬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受理。近日,公司收到太原中院的(2021)晋01民初959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汪喜敬

  被告一: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徐佳东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合计823,124.46元。

  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徐佳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3号。原告汪喜敬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财务负责人(代)徐佳东就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太原中院的(2021)晋01民初959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太原中院审查认为:本案为汪喜敬以跨境通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其权益受损为由提起的民事赔偿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为第119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当事人以自己受到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时应当提交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证明证券虚假陈述事实的存在,以此作为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前提条件。目前该司法解释尚未被废止或修订,仍然有效。本案中虽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向跨境通发出的警示函,该警示函并非上述规定中所涉行政处罚决定。故本案不具备民事案件受理的条件,对原告的起诉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汪喜敬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案件已驳回,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1)晋01民初959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38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高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高丽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任期自新任职工监事上任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丽: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监事。高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高丽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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