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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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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德阳)长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北京盈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北京盈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北京市大兴区

  债权总额:908,545,556.48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

  

  债权情况:长城(德阳)长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公开处置对北京盈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1年6月30日,长城(德阳)长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对北京盈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08,545,556.48元,其中包括本金430,300,000元,利息25,570,199元,本金罚息295,498,739.9元,复利22,912,260.08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34,264,357.5元。其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起算日存在争议,具体以法院执行裁定为准。

  

  诉讼情况:债权部分抵质押物已办理过强制执行公证,现均已通过长城华西银行德阳旌阳支行为申请执行人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件案号(2016)京01执493号、(2016)京01执651号。抵押物包括位于西安、武汉共计10套商业用房,及位于北京大兴区的工业用地及厂房。

  

  处置方式:拍卖、公开挂牌转让等

  

  交易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联系人:刘女士、岳女士  

  联系电话:010-68082751、010-6808217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中国长城资产大厦A座613 

  邮政编码:100073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808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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