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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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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鑫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鑫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1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及电子交易系统和代销网点同时发售。

  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

  9、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1、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和本公司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投摩根鑫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12904

  2、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

  5、投资目标

  在严格的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采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和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7、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对应费率为1.2%,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2%)/(1+1.2%)=118.58

  净认购金额=10,000-118.58=9881.42

  认购份额=(9881.42+ 10)/ 1.00 =9891.42份

  11、为了促进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与投资人利益一致,基金管理人鼓励其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认购费优惠。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机构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和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可以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具体可办理相关业务的代销机构及开始办理时间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鑫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12904

  (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印鉴卡

  ◇《账户开户申请表》

  ◇《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港澳台人士及外籍人士投资资格证明材料(如需),包括境内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四)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认购基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服热线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APP及客服热线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及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具体可办理相关业务的代销机构及开始办理时间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类开户信息补充收集表》及相关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5)《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

  (6)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人、账户类经办人、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印鉴卡》;

  (9)《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0)《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上投摩根要求的其他交易相关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7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鑫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12904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约定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陈兵

  总经理:王大智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二)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邮政编码:350013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www.cifm.com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3)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华润大厦2705室(51800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金诗涛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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