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
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

  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年12月10日,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东鹏控股”)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简称“SCC Holdco B”)和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喆德”)出具的《关于减持东鹏控股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9日,SCC Holdco B和上海喆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016,513股,占公司总股本1.1772%。

  上述两股东非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两股东出具的《关于东鹏控股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已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两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