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3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531,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12月13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95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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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优选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新增场外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优选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简称:华夏优选配置一年封闭股票(FOF-LOF),场内简称“优选配置FOF-LOF”,A类基金份额代码:16032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092,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12月8日起公开发售。目前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即场内和场外合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间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场外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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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一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红利50ETF,认购代码:159758,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1年12月14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1年12月15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75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网下股票认购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