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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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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1—087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5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12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已经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编制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与认购对象于2021年3月1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宿迁众晟科技有限公司拟参与认购通葡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现双方就认购保证金约定事项进行调整,并订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仅对原协议的认购保证金约定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1-11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对公司2021年11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1—08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现场与视频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已经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编制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1-11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对公司2021年11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1—09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涉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1—092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出具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宿迁众晟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前后各六个月不以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事宜出具了《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通葡股份股票的行为;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买卖通葡股份股票的,违规买卖通葡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归通葡股份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将本承诺函提交给通葡股份,同意由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4.本公司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1-09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92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5号)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的回复暨更新2021年三季报》,公司将于上述回复内容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1—090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与宿迁众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众晟”)于2021年3月1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宿迁众晟拟参与认购通葡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现公司与宿迁众晟就认购保证金约定事项进行调整,并订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仅对原协议的认购保证金约定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 签署双方

  甲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宿迁众晟科技有限公司

  2.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认购款总额的5%作为认购保证金。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发行未成功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认购保证金向乙方予以返还,同时加算支付认购保证金至退还认购保证金期间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删除原协议中“同时,双方约定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乙向甲方指定账户缴存募集资金总额1%的认购保证金”的表述。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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