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和2020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鑫域”)向公司无偿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的财务资助。另,因公司未来业务开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和2021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赣州鑫域拟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原已提供的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基础上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加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赣州鑫域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26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将上述财务资助款项1.26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赣州鑫域。
二、归还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归还股东财务资助之后,接受赣州鑫域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均已归还完毕。因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1日和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长陈诗毅先生控制的企业华尔顿(福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日至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0万元以内的财务资助,以支持本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归还赣州鑫域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