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灵灵 黄一灵
12月10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进行整合。归并整合后,在规则数量上,沪市主板由原来的百余件减少至37件;深市自律监管规则减少至36件,数量压缩超七成。
避免“口袋规则”和“隐形门槛”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修订,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将上位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归并整合。二是顺畅与下位业务规则的衔接。提升吸收下位规则中重要的规范性要求,过于具体或实践中需要经常修订的内容下沉至下位规则规定。三是将实践中已有共识的做法通过规则予以确认。对日常监管中存在规则空白,但上市公司已经比较熟悉、投资者也比较认可的做法,通过规则加以确认,形成统一、公开的监管标准。
在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的基础上,上交所还对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整合。
一是减少层级。精简长期以来形成的较为繁复的规则体系,将原有基本规则、细则、指引、通知及指南等规则类别,整合为以股票上市规则为中心,以自律监管指引、自律监管指南为细化辅助的3层规则体系。
二是归并整合。将散见于不同规则的同类事项,实行横向归并,形成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监管职责四大类。
三是统一编号。对股票上市规则之下的常用业务规则纳入编号管理,依序进行编号,方便市场主体识别和查询。对于修订不久或使用效果良好的规则,不修改内容,仅做编号处理。
四是明确标准。做好上下位规则衔接,将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细化的规范性内容保留在自律监管指引中,将操作性、办理性的事项下沉至自律监管指南,并注意规则间的协调统一。将原分散在指南、通知等较低位阶文件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其中不适应的规定。将实践中执行的合理的监管标准纳入规则中,向市场公开,避免“口袋规则”和“隐形门槛”。
上交所表示,本次规则整合后,结构上形成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自律监管指南三个层次。规则数量上,主板由原先的百余件归并整合至37件,其中常用规则15件。内容上,将同一信息披露业务重复、交叉或者分散于各个规则的条款,整合成统一、明确的专项规则,上交所将根据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除股票上市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也将向上市公司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科创板现有规则体系结构较为清晰,本次仅进行统一命名和编号。
自律监管规则数量大幅压缩
同日,深交所就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的主要内容为:落实新证券法、国发14号文、信披办法等上位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调整内部章节顺序,(下转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