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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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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生物质”)、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生物质”)、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生物质”)。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淮安生物质向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泗阳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如东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淮安生物质、泗阳生物质、如东生物质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如东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公司本次为如东生物质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部分,如东生物质将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持续滞后,加上今年以来生物质燃料市场缺货严重、价格显著上涨,生物质发电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根据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生物质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泗阳生物质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5,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如东生物质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8,000万元。根据上述授信需要,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淮安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泗阳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如东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东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公司本次为如东生物质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部分,如东生物质将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构成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但由于债权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徐国群、张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泗阳生物质、如东生物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淮安市淮安区工业园区纬二路与经十八路交界

  法定代表人:唐维成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生物能发电;热力供应;秸杆收购;自用设备维修(压力容器除外);灰渣销售;供热管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4)与上市公司关系:淮安生物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泗阳经济开发区东区众兴东路236号

  法定代表人:梁兵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生物能发电;热力供应;秸秆收购;灰渣销售;企业管理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4)与上市公司关系:泗阳生物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如东县掘港镇城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9,60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秸秆收购、发电;新能源项目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5%,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5%。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与上市公司关系:如东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淮安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拟对全资子公司泗阳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拟对控股子公司如东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东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公司本次为如东生物质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部分,如东生物质将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淮安生物质、泗阳生物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如东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掌握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且对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担保部分将履行相关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有控制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部分将履行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3,74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80%,逾期担保累计为0元。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9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34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8,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85,750,677.00元,公司总股本由618,000,000股变更为685,750,677股。

  基于以上原因,同意修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实施后,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生物质”)、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生物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掌握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且对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担保部分将履行相关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淮安生物质向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泗阳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如东生物质向财务公司申请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东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公司本次为如东生物质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部分,如东生物质将以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国群、张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9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34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8,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85,750,677.00元,公司总股本由618,000,000股变更为685,750,677股。

  基于以上原因,董事会同意修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改内容见下: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实施后,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319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319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并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向公司预先登记,便于公司做好防疫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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