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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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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9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回购最高价格12.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10元/股,回购均价11.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1,020,396.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2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1-027);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35)。

  (二)截至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回购最高价格12.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10元/股,回购均价11.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1,020,396.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455,000 股是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致,详情请见公司于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关。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4,500,000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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