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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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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115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9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价格为8.8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8,728,000股减少至108,682,1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8,728,000元减少至108,682,1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8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1年12月9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58647479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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