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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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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关联方君联茂林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5,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750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8.22元/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19年11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133)。

  (四)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36)。

  (五)2019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2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0万股,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30万股,实际授予对象为51人。

  (七)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共计5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5,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7%。

  (八)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7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本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54,736,9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84,4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由于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已派发给激励对象,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8.22元/股;由于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18.22元/股。

  3、资金总额与来源

  本次回购金额为177,645.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484,436股减少至164,474,686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八、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8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0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19年11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133)。

  (四)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36)。

  (五)2019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2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0万股,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30万股,实际授予对象为51人。

  (七)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共计5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5,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7%。

  (八)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完成情况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后续将在限售期届满后,根据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按照解锁安排办理解锁事宜。

  三、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名激励对象中,张艳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予解除限售,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共计5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6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

  注:1、上表中不包含离职激励对象张艳红获授限制性股票信息;

  2、激励对象苏辉与潘锐的职务变化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苏辉不再担任董事,潘锐担任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潘锐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潘锐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562,500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同意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562,500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与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11146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55)。

  4、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60)。

  5、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由于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了部分获授权益,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合计权益授予数量由623.00万份调整为566.43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7.29万份调整为422.04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4.60万份调整为113.2875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拟激励对象人数保持不变,仍为92人。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权日、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及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70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2月9日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共453.15万份,其中股票期权422.04万份、限制性股票31.11万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2月9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55)。

  4、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60)。

  5、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2月9日。

  2、授予数量:共453.15万份,其中股票期权422.04万份、限制性股票31.11万股。

  3、授予人数:共92人,其中股票期权获授人数为92人,限制性股票获授人数为7人。

  4、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期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2)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期安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

  (四)关于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了部分获授权益,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合计权益授予数量由623.00万份调整为566.43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7.29万份调整为422.04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4.60万份调整为113.2875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拟激励对象人数保持不变,仍为92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无董事参与。经公司自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对公司股票进行卖出。

  四、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授予的422.04万份股票期权与31.11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5,394.78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权日、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及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7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

  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600万元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现金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化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600万元债权,交易价格为195,851,399.65元人民币。鉴于本次交易属于公开挂牌竞标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商业秘密,在摘牌成功之前披露该事项及交易金额存在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后,公司暂缓披露了该事项,待成功摘牌之后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600万元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参加了标的资产的竞价并成功竞拍取得了该标的资产,以19,585.139965万元的报价成为上海化运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600万元债权项目的受让方。2021年11月22日,公司与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近日,收购上海化运股权事项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具体如下:

  名称: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13313351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59号02室

  法定代表人:孙广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5510.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1984年09月15日

  营业期限:1984年09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销售集装箱,汽车零配件,润滑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上海化运100%的股权,上海化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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