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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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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董事周宏斌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

  表决情况: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实,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7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8.2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50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484,436股减少至164,474,686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164,484,436元减少至164,474,6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0日起45天内(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缪蕾敏、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7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名称及认购份额: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嘉茂”)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份额;以自有资金认购待设立基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份额。

  ●本次投资事项系本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茂林”)存在控制关系的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联资本”)、由君联资本控制的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君祺”)拟进行的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最终达成的协议及协议的实施待进一步协商,交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基金未来可能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君联嘉茂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份额,君联嘉茂普通合伙人为拉萨君祺、管理人为君联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拉萨君祺;以自有资金认购待设立基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份额,该基金普通合伙人为拉萨君祺、管理人为君联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拉萨君祺。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宏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联茂林存在控制关系的君联资本、由君联资本控制的拉萨君祺拟进行共同投资,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君联嘉茂

  基金名称: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01日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808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比例:公司拟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购君联嘉茂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合伙份额

  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备案编码为STM188)。

  (二)待设立基金

  基金名称:待定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比例:公司拟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购该合伙企业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合伙份额

  该基金尚未完成设立、亦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9日

  营业期限至:2053年11月18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6层160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朱立南

  该公司拟作为基金管理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联茂林存在控制关系,因此,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064679817G

  法定代表人:欧阳浩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0日

  营业期限:2013年10月10日至2033年10月09日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安居小区西侧二楼7-1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该企业作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由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联茂林存在控制关系君联资本控制,因此,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君联嘉茂份额

  1、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原则上为捌(8)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尽管有上述约定,各方同意,合伙企业的具体终止时间,应以投资标的公司完成退出的时间点为准。

  2、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纳。合伙企业实际的认缴出资总额以及每一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均在附件中列明。

  3、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4、缴付出资

  各合伙人承诺在合伙企业期限内根据本协议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通知足额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5、合伙人

  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达孜县工业园区。

  6、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交易协议的约定、投资标的公司的章程等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妥善行使权利,对投资标的公司持续监控,致力于提升投资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防范投资风险、努力实现合伙企业资产安全与增值。

  7、费用和损益分配原则

  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及利息等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按照约定返还普通合伙人垫付的合伙费用后可供分配的部分,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约定分配。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项目投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二)认购待设立基金份额

  1、期限

  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捌(8)年,自交割日之日起算。尽管有前述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二(2)年;此后,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可继续延长。

  2、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对投资标的公司的最终投资金额以合伙企业与投资标的公司相关交易方最终签署的投资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3、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4、缴付出资

  各合伙人承诺在合伙企业期限内根据本协议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通知足额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5、合伙人

  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管理人的委任及其职责

  合伙企业由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另行指定的关联方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募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服务。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经其自主决定另行指定其关联人或相关方担任管理人,并应在此后及时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和合伙人。

  7、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交易协议的约定、投资标的公司的章程等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妥善行使权利,对投资标的公司持续监控,致力于提升投资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防范投资风险、努力实现合伙企业资产安全与增值。

  8、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项因投资标的公司产生的可供分配现金,应按照约定分配。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分担,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购基金份额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本次投资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最终达成的协议及协议的实施待进一步协商,交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基金未来可能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认购基金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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