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9日起,新增招商银行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

  (2)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822;C类010823)。

  注:1、仅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费率优惠活动。

  2、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9日起,取消对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申购业务的大额交易限制,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应当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及该销售机构业务情况及规则,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