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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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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编号:临2021-06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金礼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丁金礼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金礼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由于丁金礼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丁金礼先生仍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马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同意马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马翔先生  1969年1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1991年9月至2000年9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信贷员;

  2000年9月至2003年10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信贷科长;

  2003年10月至2010年8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副经理、经理;

  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云龙区小额信贷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副经理;

  2018年6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临2021-06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林斌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崔桂亮先生、董事曹荣开先生、董事孟召永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各自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时博先生、郭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崔秭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时博先生、郭敏女士、崔秭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时博先生、郭敏女士、崔秭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淑想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独立董事任职的有关资格和条件,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时博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2006年2月至2009年3月,上海森宇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岗工作;

  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行政人事岗工作;

  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岗工作;

  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资主管;

  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助理;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副经理;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兼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兼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运营管理部经理。

  2、郭敏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2004年10月至2010年6月,邳州市市政公司职员;

  2010年6月至2013年10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主办;

  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业务主管;

  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助理;

  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2020年12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

  3、崔秭瑞先生  1987年7月出生  大学本科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徐州市铜山区信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综合办经理;

  2011年6月至2019年2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调度;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1年9月至今,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4、张雷先生 1972年5月出生  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992年8月至1998年12月,徐州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1999年1月至2000年8月,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

  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徐州环宇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9月至2019年1月,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19年2月至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州分所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2021-06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21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2.00、2.01、3.00、3.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原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账户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或之前到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本公司办公楼四楼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FAX:0516-83394888)。

  (二)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由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办理会议登记时送达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常设联系人:于航航、王璨

  联系电话:0516-83398138、0516-83398080

  传真:0516-83394888

  电子邮箱:yuh@vv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维维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1。

  (二)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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