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7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于2021年12月6日变更完毕,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尽快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改选,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俞毅先生、王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
《章程修改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12月6日完成了控制权的变更以及非独立董事黄旭生、王申正辞去非独立董事一职,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尽快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改选,由控股股东常德城发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易先云先生、孙兢先生、吴晓兵先生、杨家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易先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孙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吴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杨家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徐伟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12月6日完成了控制权的变更以及独立董事俞毅辞去独立董事一职,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尽快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改选,由控股股东常德城发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徐伟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补选及增选董事及监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补选及增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1、2、3项共计三项提案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于2021年12月6日变更完毕,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尽快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改选,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12月6日完成了控制权的变更以及监事丁晓闻辞去监事一职,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尽快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改选,控股股东常德城发提名张洋先生、周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张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周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关于公司补选及增选董事及监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及增选董事及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徐伟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由陈大魁变更为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城发”),实际控制人由陈大魁变更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陈大魁与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交割手续已于2021年12月3日办理完毕,并于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披露。同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俞毅先生已于2021年8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现任非独立董事黄旭生先生及王申正先生、现任独立董事王旭先生均已于2021年12月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丁晓闻女士已于2021年12月6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基于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的现实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尽快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改选,由公司控股股东常德城发提名易先云先生、孙兢先生、吴晓兵先生、杨家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伟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洋先生、周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现有董事及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或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鉴于公司剩余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确定,故独立董事王旭先生仍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上述选举董事及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以及股东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先云先生简历
易先云,男,中国国籍,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石门县蒙泉区粮站主管会计、石门县粮食局财基副股长、股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工会主席,1994年3月任石门县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常德市粮油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南金健米业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阳光乳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常德市财政局契税局副局长、乡镇财政局副局长;2014年1月至2021年1月任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其中2018年8月兼任湖南天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顾问团主任。
截止目前,易先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易先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易先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易先云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兢先生简历
孙兢,男,中国国籍,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常德市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2月任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期间兼任常德市天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德市天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孙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孙兢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孙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兢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晓兵先生简历
吴晓兵,男,中国国籍,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常德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任物业经理、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经理、常德市经房物业有限公司经理、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副总经理、总经理、常德市武陵区十六届人大代表;2018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常德市天方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吴晓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吴晓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吴晓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晓兵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家军先生简历
杨家军,男,中国国籍,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常德羊耳山煤矿财务主管、温州市博宇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在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12月至今,任常德城市发展集团天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杨家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杨家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杨家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家军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伟箭先生简历
徐伟箭,男,中国国籍,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分析化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分子研究所所长,并担任湖南省石油学会副理事长,曾任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多次荣获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励。1985年9月至1988年2月,在意大利国立拉奎拉大学做访问学者,1997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006年7月至2018年7月,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分子材料分委会委员,2013年至今任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家。
截止目前,徐伟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徐伟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徐伟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伟箭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洋先生简历
张洋,男,中国国籍,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2月至2003年12月在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黄岛边防检查站服役;曾任常德市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工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常德市天方大数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至今任常德市经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张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洋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文化先生简历
周文化,男,中国国籍,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常德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常德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司党支部书记、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常德市西城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德市中瀚水务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常德市天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部长;2021年2月至今任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
截止目前,周文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周文化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周文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文化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7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21年年内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1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易先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孙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吴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杨家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选举徐伟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张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周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21年12月9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上述第2、4项共计2项议案均为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第1项为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1、2、3项共计3项议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伟箭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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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议案中第2、4项均为累积投票提案,且均为等额选举;第1项为特别决议议案,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12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特别提示如下: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注:上述议案中第1、3项均为累积投票提案,且均为等额选举;第4项为特别决议议案,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适用累积投票制,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在对应栏填入投票数。
5、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4;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2 (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附件三: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1年12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522),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7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徐伟箭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常德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8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伟箭,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徐伟箭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