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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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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当代        公告编号:2021-08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东方”)于 2021年1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院线”)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整体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运城威丽斯冠宇影院有限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当代华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厦门泰和鑫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63.58212%股权(以下简称“影院资产包”)。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以及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近日,厦门万蓓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蓓星”)已拍得影院资产包。2021年12月7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院线”)与万蓓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现将本次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万蓓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U8QU3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万寿路99号204室A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放映;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音像制品制作;音像制品复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电影制片;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洪怡晴持有万蓓星100%股权。

  万蓓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厦门万蓓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洪怡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厦门万蓓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目标公司一:运城威丽斯冠宇影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二:霍尔果斯 当代华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三:厦门泰和鑫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四: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目标公司以下统称为“各方”,“一方”指他们当中的任何一方。

  鉴于:

  1、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系2017年6月在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依法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 万人民币,系中国A股上市公司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0673、以下简称:当代东方、丙方)之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2、本次交易的目标股权包括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以下四家公司的全部股权,该四家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其中运城威丽斯冠宇影院有限公司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0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其股东为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其中霍尔果斯当代华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成立于 2016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股东为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当代华晖目前下属影院3家;其中厦门泰和鑫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成立于 2014年04月21日,注册资本200万元,其股东为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泰和鑫影下属影院1家;其中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原持股比例 65%;原王飞持股比例35%;后因影院发展迅速,战略投资者广州复朴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 2018 年8月增资扩股进来、持股比例2.1814%;现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3.5821%;现王飞持股比例34.2365%;该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金1022.3万元。当代浪讯目前下属影院 12家。

  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丙方)在过往经营过程中对上述四家交易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16,295.25万元(经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9 月30日)。但实际最终资助金额,将以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为最终截止日由丙方进行重新确认。其中截至2021年9月30日,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威丽斯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206.51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当代华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657.04万元;截至 2021年9月30日,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泰和鑫影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92.25万元;截至 2021年 9月30日,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当代浪讯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2,939.45万元,未向以上四家目标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

  4、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影院市场客观环境的变化,为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公司业务转型,改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整体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四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其对目标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等股份。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持有运城威丽斯冠宇影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霍尔果斯当代华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的厦门泰和鑫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的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63.5821%股权,乙方不再持有前述目标公司股权。

  有鉴于此,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释义

  1.1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不可抗力事件: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并克服其发生和后果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禁运、罢工、暴乱、战争、流行病或政策变化等。

  (2)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本协议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

  (3) 法律:本协议项下的法律指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与具有约束力的政策。在本协议中凡提及一项“法律”时,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应被解释为其随时修订或最新颁布的文本。

  (4) 日:指公历日。

  (5) 月:指公历月。

  (6) 工作日:指中国国务院规定的商业银行的正常营业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7) 元:指人民币元。

  1.2除非上下文另有需要,本协议的条款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解释:

  (1) 本协议标题仅用于方便阅读之目的,其不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亦无解释本协议的作用;

  (2)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转让内容

  2.1甲方合计受让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该等股权包括:甲方持有运城威丽斯冠宇影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甲方持有的霍尔果斯当代华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甲方持有的厦门泰和鑫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甲方持有的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63.5821%股权。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3.1各方一致确认,本次挂牌转让整体出售上述目标公司股权,以霍尔果斯当代东方院线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述四家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合计数-6,092.76万元作为挂牌价格参考标准(以202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拟按照 1 元名义价格作为挂牌底价出售。各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拍卖竞价程序中的最终成交价,成交金额为:1元(大写:人民币壹圆)。

  3.2转让款支付安排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依照挂牌拍卖规则要求的时限及方式,应将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股权变更

  4.1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签订的30个工作日内,应配合目标公司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2自本次交易之目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甲方即享有与相应比例的目标股份有关的一切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享有或承担目标公司的经营利润。变更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即:

  ■

  ■

  (五)其他约定

  5.1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丙方在过往经营过程中对上述四家交易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16,295.25 万元(经审计确认截至 2021年 9月30 日)。前述款项明细详见本协议鉴于条款第3条。但目标公司待向丙方归还的往来款等最终实际资助全部资金总额,各方将以本次交易之目标股权工商变更之日起为最终截止日重新确认的金额为准)。

  甲方及目标公司应负责于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内向丙方归还前述全部财务资助。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按如下整体安排归还丙方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

  甲方应确保目标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丙方归还经最终确认财务资助总额的4%,前述比例金额归还完成后目标公司后续每季度应向丙方归还最终确认财务资助总额的5%,丙方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清偿时限(本协议签订后5年内)届满前的最后一期,目标公司应向丙方偿还完毕全部剩余财务资助金额。

  即各个目标公司均需按如下时间及还款比例的具体安排归还丙方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具体应履行的还款安排详见下表:

  ■

  各方确认,目标公司关于丙方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清偿期限,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五年。甲方作为保证人对前述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5.2为确保丙方向目标公司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得以切实偿还,各方确认,甲方同意将已取得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丙方并于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同日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5.3各方同意,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目标公司已经发生或形成的债务纠纷、未披露债务纠纷以及所涉全部费用,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甲方承担,若未来基于该等债务给乙方及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乙方及丙方。

  5.4如果非因于各方故意或重大过错,如由于政府政策调整、未获得审批通过(如适用)等原因导致的本协议下的安排不能达成,则各方中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任何一方故意或重大过错(签订本协议之前其他方已经了解的情况除外)导致的本协议下的股权转让事宜不能进行,则该方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的约定向非过错方承担责任。

  (六)税费承担

  6.1除2.2 (4)的特别约定外,对于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赋和费用,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台拍卖竞价规则自行承担。

  6.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股权变更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七)违约责任

  7.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

  (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份。

  (3)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整和及时履行其在该等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在该等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7.2如一方发生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守约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全面、足额和及时地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7.3甲方及目标公司违反本协议第4.1或5.1、5.2条约定,未如期归还丙方提供的全部资金资助,导致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发监管关注的,除赔偿给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甲方及目标公司还应向丙方承担违约责任,即按每逾期一日,向丙方支付经最终确认丙方提供的全部资金资助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4就其他对各方没有危害或者危害不大的轻微违约事件,违约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他方,其他方通知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

  (八)生效及其他

  8.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自本次股权转让经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

  8.2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各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地接近原约定以及本协议相应的目的和精神。

  8.4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甲方各方持有壹份,乙方持有贰份,丙方持有壹份,其余留存于目标公司(各目标公司各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 当代     公告编号:2021-08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当代集团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因回购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号:(2020)黔 01 民初 868号],华创证券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 01 执 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对当代集团所持本公司股票 8,738,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处置。

  今日,公司收到当代集团的《告知函》,上述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且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份的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公告格式指引等要求,现将当代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当代集团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过半的情况

  (一)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 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当代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份 1%的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当代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当代集团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当代集团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ST当代    公告编号:2021-08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6日、7日、8月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控股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王玲玲女士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拟受赠关联方厦门新彧投资有限公司无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赠与的漳州南太武渔港开发有限公司35%的股权。根据厦门明正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厦门新彧投资有限公司拟捐赠股权而了解资产价值需要涉及的漳州南太武渔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资产评估报告》,南太武渔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804,245,142.18 元,对应公司本次受赠的 35%股权的评估值为 281,485,799.76 元。本次受赠股权事项,对公司资产形成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年审机构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12月7日中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此事项发来的关注函,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回复。

  公司本次受赠资产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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