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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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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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之一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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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人之二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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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致行动人之三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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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致行动人之四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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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致行动人之五的基本情况
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安信乾盛稳定信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5年8月6日,化工科学院和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该产品指定投资于克劳斯(600579.SH)股票和沧州大化(600230.SH)股票,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不投资其他品种。
资产管理人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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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致行动人之六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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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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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之一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装备环球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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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人之二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明化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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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致行动人之三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橡自控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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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致行动人之四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装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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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致行动人之五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信乾盛资产管理计划不涉及此项。
(七)一致行动人之六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橡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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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理顺上市公司股权架构和管理架构,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以及委托期限内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拆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额外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份质押)、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之外的股东权利中的表决权委托给装备环球行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安信乾盛稳定信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协议》,安信乾盛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清算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安信乾盛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已满并处于清算期,可能存在未来12个月内因清算而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且不排除化工科学院因上述清算事项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有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装备环球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以及委托期限内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拆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额外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份质押)、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之外的股东权利中的表决权委托给装备环球行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1,711,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8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11,711,049股。本次权益变动,化工科学院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11,711,049股股份所对应表决权委托给装备环球。本次权益变动后,化工科学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1,711,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8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装备环球于2021年12月8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委托方: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托方: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以上双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1、委托标的
化工科学院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其现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211,711,049股以及本协议委托期限内化工科学院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拆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额外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对应的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份质押)、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之外的股东权利中的表决权(以下称“标的股权”)委托给装备环球行使,装备环球拟接受该等委托。
2、委托权利及行使方式
2.1委托期限内,化工科学院同意将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份质押)、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装备环球行使,装备环球同意接受该委托。化工科学院委托的权利具体包括如下:
(1)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
(2)行使股东提案权,向上市公司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提案或议案;
(3)针对根据适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代表化工科学院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份质押)、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之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2.2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装备环球持本协议即可行使第 2.1 条下的受托权利,无须另行获得化工科学院的授权委托书。若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或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装备环球行使第 2.1 条下的受托权利需化工科学院另行出具授权委托文件的,化工科学院同意根据装备环球的要求,及时配合签署出具相应文件。化工科学院对装备环球行使表决权的事项结果均予认可,不会对所表决事项提出异议或反对。装备环球有义务及时将表决权事项以适当方式事先或事后通报化工科学院。
2.3非经化工科学院书面同意,装备环球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受托权利进行转委托或转让,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标的股权上设定第三方权益。
2.4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适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定下化工科学院作为标的股权所有人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仍由化工科学院履行。
2.5委托期限内,如化工科学院持有的标的股份发生变动,化工科学院持有的所有股份的表决权仍依本协议约定由装备环球行使。
2.6装备环球应勤勉、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提升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维护化工科学院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化工科学院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委托期限
3.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终止日为双方签订本协议的终止协议之日。
3.2在委托期限内,化工科学院不得单方面撤销委托授权,也不得将本协议下委托装备环球行使之权利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
4、董事提名
装备环球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
5、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为实现本协议目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中介机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211,711,049股克劳斯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胡冬晨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
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韬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成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成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韬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白忻平
2021年12月8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提及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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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胡冬晨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韬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成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成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韬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一致行动人(盖章):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白忻平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