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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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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10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5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董事9人,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ZHANG ME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增补王学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生效。(简历附后)

  如王学恭先生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生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从业经验、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增补王学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ZHANG MENG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将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ZHANG MENG先生的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ZHANG MENG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学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1月生,大学本科,具备医药工程师资格。

  1993年7月至2010年2月,历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工艺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营销战略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2010年2月至2014年4月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2014年4月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16年4月至2021年4月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2018年7月至今任三一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2018年9月至今任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劲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众诚协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3 月至今任众诚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5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云起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3月至今任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学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学恭先生现任兼职职务中,除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北京劲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且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存在股权隶属关系。非上市公司的履职时间相对灵活,工作量较小。同时,王学恭先生承诺,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王学恭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本公司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10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披露《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0),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1年11月30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1年12月7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日,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董事会认为,经核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635,279,3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99%,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有关独立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披露。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21年12月7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10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ZHANG MENG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生效后,ZHANG MENG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ZHANG MENG先生确认,没有因辞职需提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或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ANG MENG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票。

  由于ZHANG MENG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ZHANG MENG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ZHANG MENG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ZHANG MENG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将按规定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ZHANG MENG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公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ZHANG MENG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10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披露《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0),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1年11月30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

  202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详见2021年12月7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董事会认为,经核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635,279,3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99%,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有关独立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充分披露。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二、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7、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二)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优先权的议案》;

  3、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独立董事一位,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上述议案一、议案三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第1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有关独立意见。详见分别于2021年7月2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7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放弃优先权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2021年7月)》,《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五)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投资者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题有任何问题,均可发送至公司邮箱investor@salubris.com或拨打联系电话0755-83867888,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5)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落实事先参会登记、体温监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 其他事项

  1、 会务常设联系人

  (1) 姓名:杨健锋

  (2) 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 邮编:518040

  (4) 邮箱:investor@salubris.com

  2、 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出示有效的动态健康码、行程卡,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必要的消毒措施等。会议召开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4、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94。

  2、 投票简称:信立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签名/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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