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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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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2日变更名称)和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自6.83%减少至5.0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1年11月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东未来基金”)(原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2日变更名称)和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泰齐东世华”)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因经营发展需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相关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不超过16,863,9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出具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14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11%。截止2021年12月3日,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5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与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其此前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存在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8%,最高成交价为1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元/股,成交金额2,656,12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3.5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2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1,938,206股。公司2021年12月6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3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5,484,55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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