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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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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1-06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

  至2021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关联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9:30-9:55。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7楼,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0;

  联系电话:021-65967165、65968395;

  传真:021-65966160;

  邮件:ir.energy@coscoshipping.com。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于2021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艘常规型LNG船舶融资贷款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集团以于2020年6月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下单订造的3艘17.4万方LNG运输船舶为抵押,由三家单船公司为借款主体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船舶融资贷款,贷款总额约4.65亿美元。

  上述融资方案有待项目全部股东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造3艘LNG船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目前LNG运输船在建项目模式继续开展项目合作,在香港新设3家LNG运输单船公司,执行选择权,投资建造3艘LNG船舶,项目总投资约5.9亿美元,具体包括:

  1、以联合液化气体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液化气”,本公司合并持有其70.71%股份)为投资平台,再新设3家单船公司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建造3艘17.4万方LNG船舶。合同船价约为1.85亿美元/艘,包含融资成本和其他成本在内的项目总投资约5.9亿美元,其中:自有资金1.26亿美元,银行贷款约4.6亿美元。自有资金部分由联合液化气三方股东按股比共同增资。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LNG”)向联合液化气增资7,560万美元,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向联合液化气增资2,646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各股东增资后,联合液化气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52亿美元。

  2、本公司对上海LNG增资7,560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

  3、授权管理层履行后续国家部委审批、备案程序,履行后续境外投资相关备案、增资等事宜,办理公司注册、产权、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的三艘LNG运输船舶将服务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贸易需求。

  根据本公司内部测算及评估,此次投资3艘LNG运输船舶项目经济可行、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周期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此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壮大本公司LNG船队规模,增强本公司与中国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提升本公司LNG运输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发展LNG运输业务的战略要求和本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该项目有待合作各方批准及国家部委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布阶段性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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