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9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准许三个月期间不计入控股股东
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3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淳法院”) 裁定受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6月25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5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27日、2021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就控股股东重整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了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发来的高淳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作出的“(2021)苏0118破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高淳法院裁定准许三个月期间不计入南一农集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28日,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以重整期间南京地区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受其影响,意向投资人引入工作受阻,仍需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目前尚未形成具体投资方案,故无法在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3日前)按期提交重整草案为由,向高淳法院申请裁定确认三个月期间不计入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
高淳法院认为,管理人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20条规定。南一农集团重整期间,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对重整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管理人的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作出裁定:准许三个月期间不计入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高淳法院裁定准许三个月期间不计入南一农集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1)苏0118破6号之三]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9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
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并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2月8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8日、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2020-099、2020-106、2020-117、2021-001、2021-011、2021-017、2021-040、2021-053、2021-064、2021-070、2021-078、2021-083、2021-088)。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9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4月28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96,398.4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尚未解决,截至目前相关否定意见中涉及的事项暂未消除。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11月7日期间,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向公司累计偿还占用资金1,076.03万元。截至2021年11月7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95,322.4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8日、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063、2021-069、2021-079、2021-084、2021-089)。
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5日期间统计,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归还偿还占用资金1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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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5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95,308.96万元。
二、关于公司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公司积极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及进展情况,了解和跟进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持续定期发函或现场问询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催促其尽快清偿占款。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
同时,公司积极聚焦主业,发挥产业优势,降本增效,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并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9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太阳)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12月6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年6月4日,公司收到南一农集团转达的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日出具的“(2021)苏0118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南一农集团的重整申请。法院受理南一农集团的重整申请及重整后续处置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也可能引起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存在2020年度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红太阳”变更为“ST红太阳”,股票代码仍为“00052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截至2021年12月5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95,308.96万元。
4、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