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114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
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1年12月13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年12月13日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发行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鹰19转债”)将于2021年12月13日支付自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9年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鹰19转债
3、债券代码:110063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186,000万元
6、发行数量:18,600,000张(1,860,000手)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9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9%、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①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当年适用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B、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C、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D、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4)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5)初始转股价格: 3.30元/股
(6)最新转股价格: 3.2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自2021年7月5日起,本期债券转股价格由3.30元/股调整为3.26元/股。)
(7)信用评级情况: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8)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0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鹰19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本期债券第二年票面利率为0.5%(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2、可转债付息日:2021年12月1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鹰19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可转债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付息金额为人民币0.5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40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
3、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
名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45号滨江国际6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明武
联系人:严大林
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邮编:200336
2、保荐人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朱翔坚、汪颖
电话:0755-88670700
传真:0755-82400862
邮编:518048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188号
电话:021-38874800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11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86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5,778,301.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8430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11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116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占正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11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11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5,500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86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5,778,301.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843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0-157)。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5,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鹰19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1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1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变更为“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经济开发区内。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2020年第一次“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具体内容于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0-065、临2020-066、临2020-069、临2020-076和临2020-07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2、募集资金在专户所产生的存款利息将一并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经调整,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额由56,930万元变更为76,9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
截至2021年12月3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129,198.8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5,579.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2,655.68万元(以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测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山鹰国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118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1年11月经营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主要板块2021年11月经营数据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主要板块销量数据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为各主要板块全口径数据,未经合并抵消和审计。2021年公司产能规模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国内造纸、包装板块累计销量持续增长。受煤炭价格下跌趋势影响,市场观望情绪浓厚,下游采购进度暂缓,11月国内造纸销量同比有所下滑,随着下游补库存的需求释放,公司国内造纸板块销量将得以修复。
二、其他说明
本次2021年11月经营数据快报为公司自愿披露,公司将持续按月披露月度经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