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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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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3日和2021年12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6、议案7以及议案8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10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大会通知格式指引的最新要求,就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中“附件一: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更正后: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通知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没有实质性影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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