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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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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并表企业。公司曾于2019年10月披露了原告洛阳市尚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尚冶”)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的事项[(2019)粤03民初3413号],并就诉讼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9月16日、2020年12月15日、2021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民申3578号],裁定如下:

  驳回洛阳尚冶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中“八、诉讼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件再审已结束,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具体以公司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案件的后续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民申3578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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