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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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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972,82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2020年9月11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66号)核准。

  2020年12月9日,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等105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223,598,47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其中,海淀科技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79,623,834股股份(已于2021年7月过户至翠微集团名下),锁定期为36个月。

  海淀科技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12个月期限届满后,各业绩承诺方各年在满足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可分批解锁所持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当年海科融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各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获得的尚未解锁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各业绩承诺方在满足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可一次性解锁剩余的股份。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7442号),海科融通2020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102,968.53元,超过业绩承诺,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根据约定的股份解锁方式,本次可解禁限售股数量为42,102,849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于2021年1月发行50,993,973股股份募集本次交易之配套资金,公司股本由747,742,692股增加至798,736,665股。此后,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2021年7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解禁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公司股本总数为798,736,665股,其中限售股223,598,470股,占股本总数的27.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5,138,195股,占股本总数的72.0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解禁上市限售股的投资者为北京传艺空间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汇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雷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法人股东和黄文、章文芝等100名自然人股东。前述104名投资者在本次交易中承诺:

  “一、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本公司/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三、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四、若本公司/本人届时与上市公司签署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协议,则本公司/本人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尚需满足届时业绩承诺相关协议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104名投资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其中,自然人投资者朱秀伟持有限售股444,626股,本次可解禁上市130,023股。因个人原因,其持有的股份被冻结,暂时无法办理解禁上市。因此,本次实际解禁上市限售股数量为41,972,826股。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翠微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独立财务顾问对翠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972,82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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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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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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